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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概念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11-24 | 作者:吴亮律师 15555555523(微信同号)
征地拆迁是土地与房屋权益变动的重要法律行为,其核心是国家或有权主体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征收与拆除。 若存在公共利益需要,征地拆迁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行为。 1. 若涉及集体土地征收:需先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再对地上房屋(宅基地上房屋)进行拆迁补偿,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2. 若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直接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需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程序要求。 3. 若存在商业开发需求:单纯的商业开发不属于公共利益,不能启动法定的征地拆迁程序,需通过市场交易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 征地拆迁是国家或有权主体基于公共利益,依法定程序征收土地及拆除地上附着物(如房屋),并对权益受损方给予补偿的行政行为。 1. 若存在公共利益需要:征地拆迁的核心前提是“公共利益”,如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或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事业项目等,此时国家可依法启动征收程序。 2. 若涉及集体土地:需先完成土地征收(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再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补偿对象包括土地所有权人(村集体)和房屋所有权人(村民)。 3. 若涉及国有土地:直接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补偿对象为房屋所有权人,土地所有权归国家,不单独补偿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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