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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的损失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6-05-09 | 作者:吴亮律师 15555555523(微信同号)
关于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的损失认定问题,需结合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及可预见性规则综合判断。

最直接的答案是: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的损失,通常指非违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所遭受的、在合同订立时违约方无法合理预见到的损失,一般不予赔偿。

不同情况的详细解释如下:
1. 若合同为普通商事合同(如货物买卖合同):违约方仅需赔偿订立合同时能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如直接损失(货物损坏的修复费用)、常规间接损失(合理的利润损失);若损失超出常规商业风险(如买方因货物延迟交付导致与第三方的特殊定制合同违约赔偿),且未提前告知违约方,则属于不能预见的损失。
2. 若合同涉及特殊行业或定制化服务(如软件开发合同):若委托方未明确告知软件延迟交付可能导致的特殊损失(如关联项目的政府补贴取消),则该损失属于违约方不能预见的范围;若委托方已提前书面告知该特殊风险,且违约方接受,则该损失需赔偿。
3. 若损失因第三方原因间接引发(如卖方违约导致买方无法向第三方供货,但第三方的索赔金额远高于行业平均标准):需判断该第三方索赔是否在合同订立时属于违约方可合理预见的范畴,若超出行业常规预期,则属于不能预见的损失。
关于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的损失认定问题,需结合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及可预见性规则综合判断。

最直接的答案是: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的损失,通常指非违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所遭受的、在合同订立时违约方无法合理预见到的损失,一般不予赔偿。

不同情况的详细解释如下:
1. 若合同为普通商事合同(如货物买卖合同):违约方仅需赔偿订立合同时能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如直接损失(货物损坏的修复费用)、常规间接损失(合理的利润损失);若损失超出常规商业风险(如买方因货物延迟交付导致与第三方的特殊定制合同违约赔偿),且未提前告知违约方,则属于不能预见的损失。
2. 若合同涉及特殊行业或定制化服务(如软件开发合同):若委托方未明确告知软件延迟交付可能导致的特殊损失(如关联项目的政府补贴取消),则该损失属于违约方不能预见的范围;若委托方已提前书面告知该特殊风险,且违约方接受,则该损失需赔偿。
3. 若损失因第三方原因间接引发(如卖方违约导致买方无法向第三方供货,但第三方的索赔金额远高于行业平均标准):需判断该第三方索赔是否在合同订立时属于违约方可合理预见的范畴,若超出行业常规预期,则属于不能预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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